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>>办事指南
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》的填报

2006-04-08 13:04:36来源:

一、必须向省农业厅报送的材料:

1、《产地认定申请书》

2、《产地环境评价报告》(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写)

3、《环境检验报告》

上述1、2、3材料装订成册。

填写注意事项:

①必须用钢笔正楷填写或电脑打印。

②填写内容必须前后一致。

③申请人不能是行政管理部门。

④申请人必须用全称。

⑤申请书封面必须有生产单位盖章。

⑥产地认定规模种植业单位为公顷,畜牧业单位为万头、万只。

⑦产地地址必须详细填写,如:广东省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村(管理区)。

⑧产品名称必须是具体品种。

二、由市农业局审核和保存的材料

1、产地区域范围、生产规模。

2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(三年内的生产计划,面积,种植开始日期,生长期,产品产出日期和产品数量)。

3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。

4、产地区域及周围环境示意图及其环境状况说明。

清新县科技和农业局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清新县信息中心建设管理